會造成需要農地分割的原因通常跟土地分割類似,大多是因為繼承而產生的財產分配問題,本篇為大家詳細介紹農地強制分割條件與農地分割流程,讓各位知道發生農地分割糾紛時該如何處理。
農地分割是指將農地因買賣、交換、贈與或共有等條件進行分割,但在農地分割前,應確認此塊地應屬於農地或是耕地。若是屬於農地,無條件即可進行分割。
根據《農業發展條例》第3條第10款定義,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、保護區範圍內,做下列用途之土地:
耕地則是指農業生產工作的主要所在地,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、山坡地保育區、森林區之農牧用地。
若是屬於耕地,依據《農業發展條例》第16條規定,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持有面積未達0.25公頃者,不得分割。但民國89年修法後所繼承的耕地,都可以進行分割。
一般來說,申辦農地分割流程大約需要15個工作天,流程如下:
於政府網站下載或至相關單位領取農地分割申請書填寫。
攜帶土地所有權狀(正本)、身分證明文件。
如經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和解成立者,應檢附法院判決書及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和解筆錄,或法院核定之調解書及附圖影印本;如果是抵繳遺產稅申請分割時,應檢附稅捐機關或國有財產機關核准文件及繼承證明文件。
先與測量人員約定時間,實地到現場進行測量、協助指界。
完成農地測量與標界後,至地政事務所領取土地所有權狀,完成農地分割流程。
按分割後筆數計算,每筆以每公頃為計收單位,每單位以新台幣800元計收。不足1公頃者,以1公頃計,超過1公頃者,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,增加不足半公頃者,以半公頃計;至面積超過10公頃者,得視實際需要,另案核計。
免納複丈費。
每筆以每公頃為計收單位,每單位以新台幣4000元計收。不足1公頃者,以1公頃計;超過1公頃者,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;增加不足半公頃者,以半公頃計;至面積超過10公頃者,得視實際需要,另案核計。
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將農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之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等)、父母、兄弟姊妹及祖父母,只要贈與人在申報時檢附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,可免課徵贈與稅。但受贈人需自受贈日起5年內,受贈農地應繼續作農業使用,且不能移轉給他人,才能享受此項免稅優惠。
若在五年列管期間移轉受贈之農地或轉作非農業使用,國稅局將依規定追繳回原來所免徵的贈與稅。
當共有農地有少數持有人不同意時,可以執行持分共有土地的強制分割,持有人可向各地方縣市政府調處委員會請求調處,依調處結果辦理共有物分割,如有不服調處者,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,如果不起訴,則依照調處結果辦理共有物分割。
只要符合《農業發展條例16條》基本上都可以進行分割,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.25公頃者,不得分割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在此限:
A:若出現農地分割糾紛,共有人可向地政機關聲請分割調解,或可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進行強制分割。
農地分割後可以向銀行辦理貸款,但銀行不太願意受理持分農地貸款,除非所有共有人同意貸款。因為若遭抵押需要法拍,由於農地產權不完整,導致風險較高且麻煩,有意願貸款者,建議農地分割後可向華南二胎貸款公司辦理貸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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